PWC-2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改性劑(Ⅰ型)
一、 產品簡介
聚合物防水砂漿是由水性高分子聚合物材料、普通硅酸鹽、石英砂為主要成分,并加入多種改性助劑配制而成。聚合物防水砂漿具有較好的抗滲性能,可采用薄層抹灰施工,同時該產品還具有一定的柔性和較好的粘接防裂性能。由于采用水性聚合物材料作為改性成分,無有機溶劑揮發,對環境無污染。
二 、適用范圍
1、用于建筑屋面、外墻、廁浴間、廚房、水池、地下室的防水、防滲漏、防潮等工程。
2、用于建筑物室內、室外和各種裝飾磚體的粘貼,如面磚、馬賽克、大理石、花崗石材、石膏板、木地板、聚苯保溫板等與水泥基面的粘結。
3、干燥和潮濕的基面均可施工作業。
三、主要技術指標
執行標準:JC/T984-2011
序號
試驗項目
Ⅰ型
1
凝結時間
初凝/min≥
45
終凝/h≤
24
2
抗壓強度/MPa≥
18.0
3
抗折強度/MPa≥
6.0
4
粘結強度/MPa≥
7d
0.8
28d
1.0
5
抗滲壓力b/MPa
砂漿試件
7d
0.8
28d
1.5
四 、使用方法
基面處理:要求切底清除基面污物、灰塵和疏松層,基面應平整結實,過于光滑的基面需人工鑿毛或打磨,用水沖洗干凈。有滲漏處應堵漏。施工前基層應灑水充分濕潤,但不可有明水。
砂漿攪拌:采用砂漿攪拌或手提電鉆配以攪拌齒進行現場攪拌,不能采用人工拌和。攪伴時間比普通砂漿要延長2-3分鐘,宜先預攪拌2分鐘,靜止2分鐘,再二次攪拌2分鐘以便充分攪伴
均勻。一次性攪拌量應根據抹灰速度進行調整,攪拌好的砂漿要在1小時內用完。
砂漿防水層施工:砂漿厚度應根據防水等級確定:地上工程宜為1mm,地下工程宜為:6mm。防水層宜進行二至三遍抹灰施工,每層抹灰厚度為2-3mm,第一層抹灰完后,干燥成膜(不
小于5小時)后再進行第二層抹灰。最后一層抹灰表面應壓實、抹平。涂布量每平米一般為3-5公斤。
五 、注意事項
如果在特殊部位或表面處理有困難,可采用鋼絲網片或無紡布進行增強,未用完的防水涂料,不可再加水二次使用;大面積屋面做防水時,應設置格縫,縫寬一般為20mm,用防水油膏填
縫,分格縫間距=4m為宜。